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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江浦区选举公告】致选民的一封信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6-10-20    来源:     浏览次数:

全体选民:

淮安市清江浦区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将于2016年10月至12月初进行选举。这是全区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次重要实践。搞好这次换届选举,对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国家基层政权,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此,每位选民都要充分认识搞好这次清江浦区区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的重要性,认真行使宪法赋予自己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以主人翁的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加选举的各项活动。

各位选民,我区区、乡两级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日为2016年12月2日。按照选举法规定:选举委员会必须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分选区公布选民名单。因此,我区的选民登记工作从10月20日起开始,11月9日截止,各位选民要积极主动地配合选举工作机构做好选民登记工作。

选举法规定,各政党、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接受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如实提供身份、简历等基本情况。各选区推荐的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由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15日以前公布。经过各选区选民小组反复讨论协商,由选举委员会根据较多数选民意见,按照代表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的规定,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并在选举日的7日以前公布。每位选民要将素质高、履行代表职责能力强、能够体现人大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的人,提名推荐和协商确定为代表候选人。

投票选举区乡两级人大代表时,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参加投票的选民人数必须超过全体选民的半数以上,选举方为有效。正式代表候选人必须获得参加选举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每个选民只有一个投票权,接受的委托投票也不得超过3人。为了选出自己满意的并能代表自己参与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权利的人大代表,每位选民都应当积极参加投票站或选举大会的投票选举活动,严肃认真地投好自己的神圣一票。

各位选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也是受到宪法和法律保护的。希望每一位选民都能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积极投身到清江浦区区乡两级新一届人大代表的选举活动中去,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此致

敬礼

淮安市清江浦区选举委员会

2016年10月18日

­选 民 须 知

1.知道你自己在第 选区,知道你选区有 个单位,应选 名代表。

2.知道自己应怎样参加选举:明确意义,积极参选,依法办事。

3.知道人大代表的素质: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2)能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认真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3)能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在本职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具备履行代表职务的意愿和能力。

4.知道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方法:是按选区自下而上提名推荐,各政党、团体和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即为初提代表候选人。

5.知道四个重要日期:

(1)2016年11月12日前公布选民名单。

(2)2016年11月17日前公布初提代表候选人名单。

(3)2016年11月24日前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4)2016年12月2日是选举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