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然棋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棋社定名为“悠然棋社”,以学生志愿组织起来的群众性为主的社团。凡本社组织活动或发放宣传品为均冠名为“悠然棋社”(以下简称“棋社”)。
第二条:棋社的宗旨是:为了增强同学们的社交能力,提高全面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以丰富大学生的业余活动,营造大学生文化氛围,发展高校社团事业,协助文明校园,普及棋类知识,提高学生素质,培养全面发展的新世纪大学生。
第三条:棋社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第四条:棋社一切权利属于社员。社员依照棋社章程,通过规定途径和形式,管理棋社事务。
第五条:棋社开展各种活动,组织社员参加各种比赛,提高学校核棋社的各种声誉。
第六条:棋社活动的基本原则:团结、进取、开拓、完善。
第七条:本章程是淮阴工学院悠然棋社开展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社员
第八条:社员入社
(一)凡承认本社章程的,思想健康、行为端正、积极向上的棋类爱好者均可申请入社。
(二)凡申请入社者需向本社提交申请书一份,面试合格后录用。申请书将由本社秘书处备案。
(三)交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一张,由本社统一办理会员证。
第九条:社员退社
(一)社员有退社的自由。
(二)社员退社,要向棋社申请批准通过。
第十条:社员权利
(一)享有棋社内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择权。
(二)享有向棋社提出工作建议,监督棋社工作的权利。
(三)享有参加本社组织活动的权利。
(四)享有评优的权利。
(五)享有退社的权利。
第十一条:社员义务
(一)自觉遵守棋社章程和各项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棋社决议。
(二)宣传棋社,维护棋社形象、声誉和利益。
(三)积极参加棋社活动。
(四)向棋社推荐优秀人才,发展新社员。
(五)积极为本社的发展出谋献策。
(六)按时交纳社费,支持棋社发展。
第三章 组织
第十二条:棋社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社员服从委员会。
第十三条:根据工作需要本社可聘请学部领导、老师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棋社顾问和指导老师。
组织机构:社长,副社长,干事(分管象棋、四国军棋、五子棋,围棋,国际象棋,跳棋等)。
第十五条:社长
(一)社长是棋社的代表,对外代表棋社,对内管理机构成员。
(二)社长负责带领社委会统筹规划本社整体工作,具体领导实施较大规模的活动,并向各级党团组织做出活动计划和活动总结报告。
(三)社长负责向本社成员传达领导、老师的指示,做好上报下传工作。
(四)社长由上一任社长推荐,社团部选举产生。
(五)社长退社须经社委会同意,同时推荐下一任社长名单。
(六)社长退社后。监督现任社长。
第十七条:副社长
(一)监督各部工作状况,协助社长处理棋社内部组织事务。
(二)在社长离开时,代理社长履行社长职责,统筹规划各部工作。
(三)副社长由社长提名,社团部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不超过两届。
(四)副社长退社须经社长及社团部长批准,同时须交纳400字左右退社申请,交社团部(须盖有社委会公章)方可退社。
(五)代表棋社参加各类比赛。
(六)定期组织对社员进行技术培训。
第十八条:干事
(一)不同棋类干事分管自己的棋类。
(二)不同棋类干事在组织自己成员进行相互间的切磋
(三)干事退社须经社长及书记批准,同时须交纳400字左右退社申请,交社团部(须盖有社委会公章)方可退社。
第二十五:会议制度
(一)会议必须有组织性,会议应保持严肃性。
(二)正式会议内容须由书面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会议时间、参会人、主持人和会议内容。
第二十六:奖惩制度
(一)每学期评选优秀社员,颁发荣誉证书。
(二)在学校举行的各类活动中有杰出表现着给予奖励。
(三)在各种场合维护本社荣誉影响较大者给予奖励。
(四)违反法律、法规者一律开除本社。
(五)破坏社团稳定,阻碍社团发展者一律开除本社。
(六)违反校规、校纪者有委员会协商处理。
第二十七:全体社员应以学校和本社的各项规章制度为行为准则,严于律己,思想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学习与工作。
第二十八:干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免去所任职务。
(一)工作能力不强,不尽心,对棋社工作态度冷漠,不积极,严重阻碍棋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