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社会社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淮阴工学院小小社会协会隶属于淮阴工学院数理学院团委。社会调查协会的一切活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本协会接受院团委及相关部门的领导和管理。本协会接受社团联合会的指导。
第二条 本协会名称:小小社会
第三条 本协会性质:公益类
第四条 本协会宗旨:认知、改善生活,提高、突破自我。丰富广大学生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调查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提升淮阴工学院的知名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五条 协会机构:
小小社会协会所设的负责人有: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秘书部,财务部,宣传部,调查部各部部长各一名。
会长为协会总负责人,负责协会全面工作,制定相应活动计划和安排的安排及确认,组织协会会议的召开。
副会长协助会长管理社团事务,对相关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协调部门工作,负责具体活动的安排和分配。
各部部长负责更明确的活动细节,调派部门干事负责具体活动操作。
第六条 各部门职责
一、秘书处:
1.主持各项会议,起草各项文件,撰写会议记录。
2.负责每次活动的点名和大小事务,做好每次活动前的准备工作。
3.讨论和选定调查项目收集整理与调查项目有关的二手资料。
4.协会宣传材料及报刊等各类文件的收发与管理,起草文件通知。
5.制定总体的项目调查计划,包括大体时间、样本量、调查范围等。
6.负责各部门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二、财务部:
1、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
2、负责协会年度财务收支预算的编制与执行。
3、负责协会的各项收支、核算、结算工作。
4、做好财务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5、反映和监督协会的资金运用,分析、考核财务状况,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宣传部:
1.为协会举办的各类活动进行前期、后期宣传,并在活动举办时实时宣传。
2.运用多种宣传手段,传达活动信息与协会理念。
3.与其他部门展开协会内部建设活动,并对协会工作进行监督与宣传。
4.定期举办宣传技能培训,提高宣传部成员工作水平。
5.协助协会其他部门的工作,使各部门工作更好的完成。
四、调查部:
1.负责调查前期调查人员的安排。
2.负责发放调查问卷和回收调查问卷。
3.当调查规模较小时,独立完成调查任务。
4.负责调查过程中对调查人员进行监督。
5.外出调查时负责时间和线路的安排。
6.负责数据的分析与记录并做出精确的预算,撰写调查报告等。
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责负责相应任务,各部门部长对部门工作全权负责,各部门具体事项落实到人。部门间加强合作,公同完成组织活动。
活动前安排好所有活动细节,可以组建应急小组应付突发状况。
第七条 协会会长产生
根据平时工作热情和积极程度确定候选人名单,若本人有意竞选,在换届大会上作竞职演说,并接受评委提问。之后由评委投票选出下一届协会会长,最后经由现任会长交接后,正式成为本协会新一任会长。
第八条 部门负责人产生
凡入会半年以上,工作积极,热爱社团事务,熟悉部门工作会员均可竞选部长职位。部长主要由投票产生,并作好三分钟的演说即可。
第九条 部门负责人退职办法
当事人提出正式书面申请,经由会长同意后方可退出本协会
第十条 协会会长退职办法
会长在提出书面申请后,经部门多数干部统一好哦,交由社团联批准方可退职。
第三章 会员纪律
第十一条 成员考核
1、 开展各次活动时所有参与工作的成员的工作内容,工作积极性等,将由各部部长记录在案,并定期交给秘书处做好准备。
2、 部门或者任意成员在工作中提出的建议或方案将被记录于协会奖惩档案里。
3、 对于工作不积极,不负责任的同学也将会有记录,并同时及时给予沟通和提醒。
4、 以上工作均由秘书处负责,各部门协助完成。在个月总结会上将予以相应的表扬与批评,并作为评选优秀工作者和职位调换的参考依据。
第十二条 部门考核
1、各部部长必须要在学期开始前根据本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可行的工作计划;并能够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进行本学期的工作。
2、各部门要履行本部门的相应职责,完成活动中的相应工作,并协助其他部门共同完成所需任务。
3、各部门要有相应的简单的活动总结,其中包括部门内部人员的工作情况,可附优秀活动人员名单,用于考察个人工作情况。
4、年末各个部门将年底总结交给办公室进行整理,同时考察各部门学期活动进展情况,为来年工作提高做好准备。
第十三条 评选“优干”标准
为在期末评选“优干”公平公正,特采取评分制度:
满分为100分,其中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创新贡献各占50%、40%、10%的比例,并相应的通过会议和活动考勤、工作考核、部长意见等进行评分。
干部无故缺勤一次扣个人2分,迟到、早退扣个人1分,请假扣个人分
第四章 财务制度
第十四条 协会资产管理制度
1.财务部负责财务记录和日常财务的清理和维护,要制定相关的明确财产流动规则(报销,租借财产)。
2.会费交由社团财务部保管,其他协会内的财务由财务部部长保管,会长不得兼任财务部部长。
3.协会宣传用品,包括油性笔、宣传板、白纸、水彩等,由宣传部部长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 协会现金管理制度
1.协会活动经费由会长向上级申请,经批示后方可用于开展活动,且不得用于其他项目。
2.协会经费由会长统一保管,任何支出需经会长同意。使用经费时,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严禁奢侈浪费。
3.协会成员购买活动用品时,如无特殊情况,须开示发票,之后交与会长,再由会长交与上级领导报销。要求每人必须知道如实报销!
第五章:活动纪律
第十六条 协会每月召开一次部长会议,每学期召开两次以上会员大会,商议协会重大事务。
第十七条 各部门必须定期举行会员交流活动,可以是部门内交流,也可以是部门之间。交流活动后各部门必须上交活动总分解给秘书处保管。
第十八条 协会举办活动,须上报秘书处交会长审核批准
第十九条 协会正式会议由秘书处做会议记录。会议记录一式两份,一周内交秘书处存档一份,交会长一份。
第二十条 会员参加社会调查活动须严格遵守学校规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小小社会协会所有会员受此规章约束。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小小社会协会。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校团委核准之日起生效。
附:主要负责人 联系方式
会长 仇素涛 15366616030
副会长 张磊磊 18262813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