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工作 >> 日常教学 >> 正文

数理学院考试试卷保密流程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5-10    来源: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考试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检验教学成果的有效手段,做好试卷保密管理工作是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的根本前提。为了做好我院课程考试试卷的保密工作,加强试卷的管理,保证课程考试的顺利实施,根据淮阴工学院考试工作规程(淮工院〔2017〕1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考试,为我院按教学计划规定所修的课程考试。

第三条 凡参与出卷的教师及接触试卷审核、印刷、保管等工作的人员都有保守试卷秘密的义务和责任。不得将试题及标准答案以任何方式向其他人泄漏,以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第二章 出卷要求

第四条 出卷人在出卷过程中的草稿等文字材料,要即刻进行销毁。凡在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上进行命题时,均应采取断网操作;对于考前所出试题的存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移动硬盘、U盘及光盘)采取加密存储,严禁将所出试题与其他课件混存,确保考试试题的安全保密。

第五条 公共基础课要实施教考分离,出卷的质量问题由出卷人、审核人负同责。

第三章 试卷送交

第六条 出卷人考试前两周完成出卷工作,将试卷打印签字,填写《考试(查)试卷使用审批表》,并由系(部)主任、教学院长按命题要求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签字。

第七条 出卷人将审核后的试卷分别装入试卷袋,密封后骑缝签名,连同《考试(查)试卷使用审批表》一起交教务员,并办理试卷交接手续。

第八条 教学副院长从提供的试卷中随机抽取一套作为期末考试卷,一套作为补考试卷,并将抽取结果填写在《考试交接表》上。

第九条 所有样卷由教务员统一放入试卷保密柜保管。

第十条 出卷人员只需提供纸质稿件,不得以电子邮件、QQ、微信、U盘等方式传递。

第四章 试卷保管及印刷

第十一条 试卷保密柜专门用作存放试卷和标准答案,专人专管。除教务专管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打开。

第十二条 试卷印刷时,教务员应凭“试卷印刷申请单”或“试卷印刷清单”,到学校指定印刷厂统一印刷封装,且在整个制卷过程中不得离开,不得安排他人代办。

第十三条 制卷完毕后教务员要亲自将样卷、废卷拿回保管,等考试结束统一销毁。

第十四条 包装好的试卷要全部放入试卷保密柜,由教务员管理。

第五章 试卷发放

第十五条 监考老师领取试卷后签字,并负担起试卷的保密责任,以保证试卷安全及考试正常进行。

第十六条 试卷在运输过程中,要做到卷不离人,如遇意外情况(被盗、失落、损坏包装,内容外露等),应立即报告教务处并迅速处理。

第六章 保密责任

第十七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试题漏题的行为,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数理学院

2019年6月12日